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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和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

日期:2019-12-31

关于2020年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和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

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的通知

 

清算所发〔2019〕217号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现将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和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交数据接收日为周一至周五。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2020年以下日期不接收成交数据:

1月1日、1月24日、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4月6日、5月1日、5月4日、5月5日、6月25日、6月26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10月8日。

二、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公告。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各产品的清算结算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