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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即将上市交易清算

 

为进一步发展银行间信用衍生品市场,丰富产品供给,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11日发布“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自20251223日起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上市交易清算,上海清算所与同业拆借中心将每日发布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信用曲线。

 

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交易清算要素表

指数名称

CFETS-SHCH-CBR科创CDS指数

指数管理人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要素

币种

人民币

期限

非标准合约:可选

标准合约:季月20日标准到期日

起始日

交易日的下一个自然日

支付频率

非标准合约:可选

标准合约:季

计息基准

A/365

费率

非标准合约:约定

标准合约:50bp

贴现曲线

标准合约:FR007利率互换收盘曲线(即期)

营业日准则

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

计息天数调整

实际天数

 

 

信用事件要素

债务种类

债务工具

债务特征

一般债务;本币;交易流通

信用事件

破产、支付违约(起点金额100万元人民币或其等值金额;宽限期3个营业日;适用宽限期顺延)

结算要素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约定最终比例

0.25

通过估值确定

报价方法:买入价

报价时间:一个营业日的北京时间1600

估值方法:市场价格

流通规则

指数滚动

□指数滚动后,新指数上市交易,原指数不再交易

指数滚动后,新指数上市交易,原指数继续交易

其他:新指数上市起一年后,若无存续合约则该指数序列自动下架

信用事件

信用事件发生后,发生信用事件的实体除名,原指数更名后继续交易

□信用事件发生后,发生信用事件的实体除名,原指数继续交易,不更名

□信用事件发生后,发生信用事件的实体除名,原指数补足新实体,更名后继续交易

□其他:

    交易清算要点:

一、名义本金。成分实体名义本金等权重分布。当某一个实体发生信用事件后,以发生信用事件的实体对应金额(即交易名义本金×1/25)作为信用事件现金结算时的计算依据。交易合约按交易名义本金×24/25继续存续,直至合约到期或剩余所有实体均发生信用事件合约提前终止。

二、结算方式。信用事件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现金结算回收率可通过“约定最终比例”确定,也可通过适用的估值方法确定。通过“约定最终比例”确定的,信用事件现金结算金额= 1/25×交易名义本金×(1-约定最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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