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机构:
为落实《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23〕127号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做好<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24〕20号)等工作要求,我公司将开展《中央银行存款账户授权支付协议-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以下简称《授权支付协议》)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市场机构授权我公司向其中央银行存款账户提交支付指令,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创设、登记、托管、付息兑付,本外币现货及衍生品、大宗商品(含碳排放)现货及衍生品清算、结算、保证金管理、担保品管理、费用扣收、风险管理及其他各类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的,应与我公司签订《授权支付协议》。截止2024年5月10日,需签订《授权支付协议》的市场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二、签订方式
《授权支付协议》由主文及签署页两部分构成。我公司已完成协议主文的签署,并将已盖章的《授权支付协议》主文PDF格式(附件2)和《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附件3)公布在我公司官方网站(www.shclearing.com.cn)。请市场机构下载、打印《授权支付协议》主文及签署页,在《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填写甲方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原件提交我公司。
三、签订时间
请市场机构于5月31日前完成上述协议签订,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本通知发布后,市场机构新增使用自身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办理上述各类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的,在办理相关账户业务时,应与我公司签订《授权支付协议》并提交签署页。市场机构指定的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重新签订《授权支付协议》。市场机构撤销《授权支付协议》签署页中指定的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前,应通知我公司解除《授权支付协议》。
四、《授权支付协议》公证
我公司将提请公证处对公布的上述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并将有关公证内容在我公司官方网站公布。请市场机构自存一份完整的协议。自存版本与我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版本不一致的,以网站公布版本为准。
联系电话:021-23198686
联系邮箱:account@shclearing.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200002) 运营部 账户组收
特此通知。
附件:1.需签订《授权支付协议》的市场机构名单(截至2024年5月10日)
2.中央银行存款账户授权支付协议-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
3.《中央银行存款账户授权支付协议-特定交易资金结算业务》签署页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