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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2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持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指南的实用性与适用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对现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指南(2024年11月修订版)》进行了部分修订,形成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2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修订稿》)。现就《指南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及涉及章节如下:

  一、为配合后续推出碳排放权回购清算产品,支持大宗商品及碳排放行业多元化的交收方式,拟修改第五章清算与结算、第七章碳排放权业务相关内容,明确上海清算所根据现货平台交易交收服务模式进行对应资金清算结算处理,支持为碳排放权回购交易提供相关资金清算结算服务。(修改原第72、75、76、77、78条,新增第95条)

  二、为统一现货清算成员确认信息服务费缴纳方式的表单,拟修改第三章市场参与者及附件相关内容,增加《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信息服务费缴纳方式确认单》。(修改原第40条,新增附8)

  为高效收集市场反馈,本次公开征求意见重点聚焦于上述修订内容,欢迎各市场机构就《指南修订稿》中的修订部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上海清算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上海清算所业务三部

  邮政编码:200002

  电子邮件:qianchenzhe@shclearing.com.cn 

  传真:021-23198866-8565

  附件:

  1.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2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清稿   

  2.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2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花脸稿

 

 

 

上海清算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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